浙江省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为了做好浙江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发布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完整的通知内容如下,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供浙江考生参考阅读。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各试点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要深入贯彻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政策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招生方案,严格招生程序,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主体责任试点高校是本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试点高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校试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健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严格执行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重大事件处置决策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提升相关部门协同效能,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持续优化试点工作所需的各... [ 查看全文 ]浙江省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知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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