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招生章程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全称为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学院代码为13642,学院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 第三条 学院为经教育部确认设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即独立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及生源省教育厅的相关精神及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生源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查看全文 ]2012年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