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绵阳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绵阳师范学院是一所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位于四川省绵阳市。 第二章 招生计划、层次 第三条 2012年绵阳师范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3839名(其中本科2971名,专科868名),按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四条 绵阳师范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五条 志愿要求: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我校录取调档分数线,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不影响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各专业的录取要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 1、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调档分数线,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2、对志愿未填报我校且... [ 查看全文 ]2012年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