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乐山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乐山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乐山师范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0649(国标代码) 第四条 学校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第五条 乐山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主要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本科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入学考核与考试 第八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九条 艺术类省外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通过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联考(没有专业联考的省份除外),省内考生须参加四川省联考。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择优录取,应届生、往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同等成绩的考生,按原始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 查看全文 ]2012年乐山师范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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