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本科独立学院。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郫县团结学院街65号。邮政编码:611745。 三、录取规则: 1. 招生的对象为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的上线考生。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投档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均不设级差分。 3.投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4.在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一是英语分数高的考生,二是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三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5.当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录取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部门确定的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德、智、体、美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7.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本科达到100分,专科达到90分以上;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 [ 查看全文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正在提交表单,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