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投资合作协议
服务单位:(“甲方” )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客户:(“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手机): FAX/E-mail: 鉴于乙方与甲方合作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的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合作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 [ 查看全文 ]专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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