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伊犁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伊犁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高等学校招生行为,保证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国标):10764。 第三条 学院地址:伊宁市解放西路298号,邮政编码:835000 第四条 学院性质:伊犁师范学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伊犁师范学院是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学制为四年(少数民族学生增加一年汉语预科),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教育部电子注册伊犁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学位。 第六条 伊犁师范学院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的应用物理学(凝聚态物理)专业,在本科一批次中录取,学生在伊犁师范学院就读,由伊犁师范学院负责学籍注册,期间南京大学选派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 [ 查看全文 ]2012年伊犁师范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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