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台州中考录取规定一览
各中学: 根据台招委[2012]1号《关于印发台州市201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2012年温岭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为热爱祖国,遵宪守法,身体健康的未婚初中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未取得教育局承认正规学籍者; 2、高中(含各类职业高中)在校生、毕业生; 3、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在校生、毕业生; 4、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规定今年不准报考者; 5、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和填报志愿的时间及办法 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至28日。报名资格需经温岭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报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按规定查验考生的姓名、年龄和户籍,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 温岭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在原毕业学校报名,温岭户籍的往届生、在外县(市)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的学区中学报名,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或毕业学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并交留复印件1份。 非温岭户籍的应届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如有特殊情况在温岭报名的,须经本人申请,校长审核,但不能填报第一批的... [ 查看全文 ]2012台州中考录取规定一览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