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章制度汇总
管理规章制度 篇1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是指经外经贸部批准有权经营外派劳务业务、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持有有效《外派劳务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外派劳务人员是指经企业组织在国(境)外为国(境)外雇主提供服务的个人,包括已派出和已经招收而尚未派出的个人。 第四条对于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可以向其收取服务费(即管理费和手续费),原工作单位可以从服务费中提取补偿费。服务费总额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扣除驻在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下同)的25%。补偿费提取的比例由企业与原工作单位商定。 对于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指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外派期间的合同,下同)工资的12.5%。 对于与企业具有劳动合同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的25%。 第五条企业收取服务费原则上应在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前一次性收取。一次性收取有困难的,由企业与劳务人员协商解决。 根据我国国情,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主要用于组织和管理外派劳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 查看全文 ]管理规章制度汇总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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