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内江师范学院”,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内江市东桐路705号,邮编641112。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四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内江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内江师范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校长、纪委监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学校跨省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经四川省教... [ 查看全文 ]内江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