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方案十篇
绩效考核方案(篇1)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水平,保持公交行业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6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23号)文件精神,依照《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 (一)公交运营补贴费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原则; (二)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政策资金支持原则; (三)财政补贴与公交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四)公交企业集约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五)科学划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的原则。 二、补贴范围 1.市区公交企业运营的城市公交、城际公交、旅游公交由市级财政补贴。 2.各县(市)运营的“城市、城际、城乡、旅游、镇村”公交由属地县(市)财政补贴。 三、补贴方式 (一)城市公交 按照“规制成本-规制收入+绩效考核奖惩”的方式补贴。 1.规制成本 ①人工费:含城市公交企业管理人员、驾驶员工资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建立驾驶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上年度驾驶员年人均工资为基数,与当地同行业职工工资增长额保持同步。 严格控制非公交驾驶员的工资增长,逐年... [ 查看全文 ]绩效考核方案十篇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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