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通用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篇1】 为规范公用物品的采购、申领行为,强化财政性支出管理,加强支出的准确性和可控性,特制定本制度。公用物品采购范围具体包括基本建设工程支出,消耗性物品(设备、车辆、办公文化用品等)支出和会议支出、招待用品支出、生活用品的支出。凡需列入财务的所有办公经费支出项目都属于本制度规定的采购范围。 一、公用物品采购的审批 1、仓库公用物品采购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实行公用物品采购年度预算制度,各部门于年初提交年度公用物品采购计划,经财务办、办公室审核,报库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制订采购计划;原则上无计划的物品不得采购。 3、公用物品采购由办公室制订月采购计划,经库办公会议讨论,经库首长签发,由办公室两人以上外出采购。 4、各部门如需追加公用物品采购计划,500元以上的,必须由办公室、财务办审核,库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5、不得擅自变更物资集中采购计划,若需临时采购,由办公室列出需采购物资清单,经库首长签发,财务办配合办公室实施采购。 6、公用物品原则上实行定点采购,500元以内可用现金支付,500元以上用支票支付。 7、公用物品的报销,由办公室列出所购物资清单,经手人、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经库首长双签,办公室统一报销。 二、公用物品的保管 1、所有公用物品由办公室统一存放、... [ 查看全文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通用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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