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河北省政法干警的招考通知
为加强公安人民警察队伍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为全省各设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1000名,其中:特技类职位100名,治安类职位600名,专业类职位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录。对其中的特殊技能类职位采取特殊的测试方法。 二、招录的范围和对象 (一)全国各地在狙击、排爆、搏击、攀登、突击等五个方面具有突出技能的符合条件人员。 (二)河北省生源或户籍的符合条件人员(户籍以2012年7月1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录范围。 三、招录的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6日至1994年7月16日出生)。“特技类”职位考生符合放宽年龄条件(见职位条件)的,年龄上限放宽到27周岁(1985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特殊技能等具体报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招录职位条件一览表》,附后)。 (四)符合公安人民警察录用的身体和健康条件。 (五)被录用后在... [ 查看全文 ]关于2012河北省政法干警的招考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