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须知 一、外国人入境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在特定情况下,依照国务院规定,外国人也可以向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指定口岸的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外国人申请签证须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填写签证申请表,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交验与申请入境、过境事由有关的证明。 二、外国人居留 外国人在中国居留,必须持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或者居留证件;身份证件或者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根据入境的事由确定;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缴验证件。持D(定居)、Z(职业)、X(留学)、J-1(记者)字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留证或者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护照、签证和与居留事由有关的证明; (二)填写居留申请表; (三)交验健康证明书,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三、外国人住宿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临时住宿,应当依照规定办理住宿登记。 1、外国人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 [ 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须知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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