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政法干警民法学复习资料(六)
法律试题在政法干警考试中的比例非常大,因此复习好法律常识是十分必要的,法律法条中到底应该着重复习写什么内容,有哪些常考的知识点,又有哪些地方是我们经常出错容易混淆的?我们帮大家整理好了复习大纲以及复习重点,想了解更多与政法干警考试相关的信息,请进入留学群公务员频道(www.liuxuequn.com/gongwuyuan) 抵押权(担保物权)一般 担保法 33,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讲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40,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为债权人所有 66,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53,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57,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72,为债务人质... [ 查看全文 ]2012政法干警民法学复习资料(六)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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