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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政法干警刑法学大纲讲义15
第十五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一)概 念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特 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放火行为;
二是放火行为已经或者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即应承担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三)认 定
1、区分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如行为人使用放火的方法实施杀人行为时,如果其放火的行为已经危及到公共安全,应当认定为放火罪;如果放火的行为没有危及到公共安全,则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2、区分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在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的同时,也会造成公私财物的毁坏,区分的关键仍然在于放火的行为是否危及到公共安全。放火行为危及到公共安全的,是放火罪;如果行为人只是为毁坏财物而采用了放火焚烧的方法,而又没有危及到公共安全的,应当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二、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一)概 念
决水罪,是指故意决溃蓄水或者防水堤坝,制造水患,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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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政法干警刑法学大纲讲义16
第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商品的质量管理法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危害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侵害国家、单位、他人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节共有9个罪名。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140条)
(一)概念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刑法学大纲讲义1
第一章 刑法概述
第一节 刑法的基本知识
一、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体系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具体而言,刑法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二)刑法的分类
对刑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常见的分法有:
1、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
广义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刑法学大纲讲义2
第二章 犯罪概说
第一节 犯罪概念
犯罪概念是刑法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我国刑法上的犯罪概念,在刑法第13条明确规定为:“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刑法学大纲讲义3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犯罪概念从宏观上揭示了犯罪的本质属性,犯罪构成则在犯罪概念的基础上阐明犯罪的结构及成立要件,为正确认定犯罪提供具体规格和标准。因此犯罪构成实质上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之间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刑法学大纲讲义4
第四章 排除犯罪的事由
第一节 排除犯罪的事由概述
一、排除犯罪的事由的概念
排除犯罪的事由(有的称排除犯罪性行为,有的称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是指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些犯罪的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实质上并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依法不成立犯罪的事由。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就是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排除犯罪的事由的行为,是指外表上似乎符合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但...[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刑法学大纲讲义5
第五章 故意犯罪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形态概述
一、故意犯罪形态的概念
所谓故意犯罪的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到完成犯罪的过程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故意犯罪形态,按其停止下来时犯罪是否完成为标准,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的既遂形态;
二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即犯罪的预备形态、未遂形态和中止形态。
二、故意犯罪形态与故意犯罪阶段的关系
故意...[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刑法学大纲讲义6
第六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述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前者是一般共同犯罪的概念,后者是犯罪集团的概念。
二、共同犯罪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共同犯罪与单独犯罪一样,都是以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为前提,即是说“二人以上”的人,必须是符合犯罪主体要...[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刑法学大纲讲义7
第七章 罪 数
第一节 罪数的区分
一、区分罪数的意义
罪数(有的称罪数形态),是指一个人所犯之罪的个数。区分罪数,也就是区分是犯的一个罪,还是数个罪。
二、区分罪数的标准
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什么?刑法理论有不同学说,在我国以犯罪构成作为罪数的标准是通说。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就是一罪,符合数个犯罪构成便是数罪。
在司法实践中,单纯的一罪与单纯的数罪是容易认定的,但犯罪行为之间纷繁复...[ 查看全文 ]
政法干警刑法学考试大纲十二
(一)客体之一:人
作为行为客体的人,是指行为所指向的一切人。例如,杀人罪中的人,就是最为典型的客体。没有人,也就不可能存在杀人这种犯罪。这里的人,既可能是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也可能是行为所作用或者影响的对象。因此,对于作为行为客体的人,不应加以限制。应当指出,行为客体的人,在某些情况下,刑法规定的是一般之人,即对人的身分没有限制,例如杀人罪中的人即是如此。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刑法规定的是特定之人,...[ 查看全文 ]
政法干警刑法学考试大纲十一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就是人们在生产和共同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社会关系有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之分,它们都有可能受到犯罪行为的侵犯而成为犯罪客体。政治、经济、思想、道德、文化等方面都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作为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不是一般的社会关系,如友谊关系、借贷关系等,这些关系只能由道德规范或由民事、行政法律加...[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