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民法学教材之合同法概述
我国于199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关系中一方只承担义务,另一方只享受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的合同。二者的区别是: 1) 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承担义务,双务合同中双方都负有义务。 2) 双务合同中一方不能履行,他方享有解除权,单务合同中不承担义务一方不享有解除权。 3) 双务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而单务合同中当事人不享有这些权利。 2.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消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而合同撤销是指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合同不产生效力的行为。二者的区别是: 1) 合同解除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合同撤销以合同中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瑕疵为前提。 2) 合同解除的结果是合同提前消灭,并不影响已经履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合同撤销的结果是合同自始无效。 3) 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而合同撤销只包括法定撤销一种。 3.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作出的... [ 查看全文 ]政法干警民法学教材之合同法概述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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