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相关文章 政法干警历史讲义五的相关文章推荐
政法干警历史讲义五
161、1662年,郑成功率领军队驱逐占据台湾的荷兰军队,收复了台湾。 1684年,清朝廷在台湾设置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
162、清朝乾隆皇帝组织大批学者编写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一部丛书──《四库全书》。
163、1724年,清朝廷确立了西藏宗教和政治领袖达赖和班禅必须经过中央政府册封的制度。
164、1727年,清朝廷开始在西藏设驻藏大臣。 规定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同达赖和班禅共同管理西藏。
165、道光十八年(1838年),外国输入到中国的鸦片猛增至40,200箱。湖广总督林则徐上书禁烟奏折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若再听由鸦片泛滥下去,则数十年之后中原再无可御敌之兵,也没有可以充饷之银。”道光皇帝任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赴广东查禁鸦片。
166、1839年6月,清朝钦差大臣林则徐将缴获的英、美走私商110多万公斤、二万余箱鸦片在广东虎门海滩当众全部销毁,史称“虎门销烟”。这次销烟行动,表明了中华民族禁烟的决心和抵抗外侵的坚强意志。但林则徐后来遭到软弱而腐败的清朝廷罢职,被发配伊犁。1850年其再次被任命为钦差大臣,在赴任途中病死于广东潮州,终年66岁。
167、中国的禁烟措施,遭遇英国政府的强烈反应。 道光二十年(1840年)夏,由48艘舰船和4000余名官兵...
[ 查看全文 ]
政法干警历史讲义五的相关文章
政法干警历史讲义四
201、中法战争爆发于1884─1885年期间,是法国侵略越南时和中国发生的战争。1885年,清朝军队获胜后,反倒与法国签订了屈辱的《中法新约》。再次说明了清朝政府的软弱无能。
202、冯子材是中法战争中大败法军的爱国将领,他以年迈退职; 1885年初被重新起用,率部队及两个儿子在广西边境奋勇抗法,取得镇南关──谅山大捷,迫使法国内阁倒台。
203、1894年,由于日本向朝鲜发动侵略...[ 查看全文 ]
政法干警历史讲义三
241、1904年黄兴等人在长沙组织成立了反清革命团体华兴会,并策划了反清起义。
242、秋瑾,又称鉴湖女侠,浙江绍兴人,辛亥革命中的女志士。 1904年离家别子到日本留学,先后加入光复会、同盟会,是同盟会浙江负责人。1907年在浙江准备发动反清起义不幸被捕,英勇就义。
243、“二次革命”: 1913年孙中山继辛亥革命之后发动的反对袁世凯独裁、维护民主共和体制的斗争。李烈钧、黄兴...[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文化综合之历史(十)
1.十月革命后成立的苏维埃俄国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国家( )。
A.资本主义
B.封建主义
C.社会主义
D.民主主义
2.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推翻的临时政府代表了下面哪个阶级的利益( )。
A.无产阶级
B.资产阶级
C.城市小资产阶级
D.农民阶级
3.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工农苏维埃政权,它于1917年11月宣告成立,请问它在( )。
A.莫斯科
B.彼得格勒
C.基辅...[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文化综合之历史(九)
1.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苏美英社会制度不同,却能缔结世界反法西斯同盟,你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 )。
A.战略上的配合
B.面临共同的敌人
C.绥靖政策的破产
D.国际会议的促成
2.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政治产生影响的国际会议是( )。
A.德黑兰会议
B.开罗会议
C.慕尼黑会议
D.雅尔塔会议
3.领导苏联军民浴血奋战,取得了莫斯科保卫战胜利的领导人是( ...[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文化综合之历史(八)
1.美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结成了同盟,共同抵御来自法西斯国家的威胁,但这种同盟关系在战争结束后很快破裂,请问破裂的标志是( )。
A.“铁幕演说”发表
B.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立
C.“杜鲁门主义”出台
D.华沙条约组织成立
2.下列关于欧洲共同体成立后的影响,表述正确的是( )。
A.促进西欧的经济发展,也提高了欧洲在国际上的地位和作用
B.新的战争策源地在欧洲形成
C.加剧...[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五
担保法---为债权人利益
一、担保体系
债权担保的必要性来自于其性质与效力。债权为请求权,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只能借助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自愿履行或强制履行),才能使债权得到实现。然而,债务能否适当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状况,即责任财产。
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及时得到实现,现代大陆法系的民法均承认债权的担保制度,主要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四
合同总则
合同法就是关于市场交易规则的法,学习合同法就是学习市场交易规则;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除了订立,其他环节都适用合同法(农村承包经营户原则上必须是本集体组织的成员,因此承包合同的订立不适用合同法);
政府采购合同也适用合同法;
一、合同分类: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赠与、借用、自然人借款
不真正双务合同:附义务的赠与(负担的义务不成为赠与的对价)――通说仍为单务...[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三
合同分则
一、买卖合同
1.所有权转移
(1)法定三公式:以交付为中心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动产:合同+交付=所有权
特殊动产(车、船、飞机):合同+交付=所有权+登记=对抗第三人
不动产:合同+过户登记=所有权
交付指客观上表现为占有的转移,主观上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思
现实...[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二
继承法
一、继承一般
1.开始:从被继承人死亡时(生理死亡、宣告死亡)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一
婚姻家庭法
一、结婚
1.生效要件:程序与实体
【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双方必须未婚)
【婚姻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中国法不禁止姻亲结婚)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