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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答题技巧8
2012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随着招考公告于12号颁布而拉开了帷幕,对于广大有志于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来说,对于常识的复习是让很多学生很感头疼的一件事情。而经过国家公务员网老师分析,对于常识来说,并非全然无章可循。在常识的考查中,对于法律部分的考查,每年总有那么5~10道。而关于行政法的测查,更是每年必考。对于考生来说,对于行政法的掌握就比较重要。 在行政法的复习中,也遵循法律的一贯考查模式,即重者恒重。
一、行政法的学科特征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从总体来说,行政法部分的复习,必须要点线面结合。所谓的点线面结合是指,在行政法的复习过程中,要明确一些重要考点,将考点之间能联系成一条线,除此之外,要把握大的框架。要关注基础性的内容,如关于行政行为。需要考生明确的是,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故对于行政行为的把握就很关键,需要广大考生明确行政行为,并能正确判断出何种行为是合法且适当的。
二、关于行政法的复习策略
关于行政法的复习,要注意一些重要的知识点并关注历年真题。在行政法部分的测查中,对于往年真题的研究发现,在整个行政法部分的测查中,对于行政行为的测查,对于行政复议的测查,对于行政处罚的测查是常考点也是难点,需要考生予以高度重视。
三、关于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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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答题技巧8的相关文章
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答题技巧7
常识一般需要考生有一定量的知识积累,但是并不是就意味着这些知识全部靠死记硬背。有的时候可以在题目中可以得到一些信息,尤其是一些比较长的题目,结合掌握的一些知识,可以帮助解题。这里就稍稍探究一下部分给出足够信息的常识判断类题型的解题方法。
以下题为例:
例1、中国古代以干支纪年,天干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甲...[ 查看全文 ]
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答题技巧6
产业结构,亦称国民经济的部门结构,是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之间以及各产业部门内部的构成。在经济研究和管理领域,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可以将产业结构划分为三个层次:产品直接来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这是世界上较为通用的一种产业结构分类方法。从部门角度看,研究产业结构,主要是研究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建筑业、商...[ 查看全文 ]
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答题技巧5
常识判断类题目的特点是知识点很散,对考生来讲复习起来比较困难。很多考生认为,如果对于这些知识点没有足够储备,那就只能靠运气来猜答案。虽然,常识判断对于考生的知识储备要求比较高,但是并不意味着要求考生成为全才。实际上,常识判断所考察的很多知识点,只需要考生有一点相关基础即可。比如下面这个例题:
例1、下列有关能源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目前核电站对核能的利用方式分为核聚变和核裂变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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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答题技巧4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中有很多关于法律范畴的,在这些关于法律处罚的概念中,对于非专业的考生来讲容易混淆,如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刑罚,强制措施等。这些是考生在考试时容易犯的错误,这里对这些惩罚措施作简单的解释。
一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而又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 查看全文 ]
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答题技巧3
一、明确大纲变化及考查内容、形式
根据此次大纲的规定,常识判断部分的位置并没有发生变化,结合近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的命题情况,2012年国考常识判断的考试要求和考查能力也更加明确,所以考题的综合性将会加强。
在考查内容上,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有关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等,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其运用,考查内容涵...[ 查看全文 ]
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答题技巧2
1.2010年10月15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下列选项不属于会议内容的是( )
A.全会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B.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C.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D.决定增补习近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答案】C解析: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 查看全文 ]
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答题技巧
第一,常识判断的内容大部分跟当年的时事热点有关。
例如:2011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行测试卷第4题:关于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其标准时点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B。所取得的数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C。所需经费由中央政府完全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
D。采用按户口所在地登记的原则 ...[ 查看全文 ]
2012政法干警考试出题规律分析
专家经过深入研究得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民法》的考试考察目标在于使考生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最重要的是要求考生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由此可知,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民法》考试所注重...[ 查看全文 ]
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之文化
一、古代文化常识
(一)年龄称谓
襁褓:未满周岁的婴儿;孩提:指2~3岁的儿童;垂髫:指幼年儿童(又叫“总角”);豆蔻:指女子十三岁;及笄:指女子十五岁;加冠:指男子二十岁(又称“弱冠”);而立之年:指三十岁;不惑之年:指四十岁;知命之年:指五十岁(又 “知天命”、“半百”,);花甲之年:指六十岁;古稀之年:指七十岁;耄耋之年:指八九十岁;期颐之年:一一百岁。
(二)明清科举考试...[ 查看全文 ]
公务员行测法律常识资料五(刑法修正案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