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实事政治:“以善代刑”制度
欢迎阅读公务员考试申论的《申论热点天天读 “以善代刑”制度》考试资料,关键词为热点 申论 制度,本文发表于2012年08月21日 15时30分06秒。 【导读】申论热点天天读:“以善代刑”制度 【社会问题的背景】 (1)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让一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做交通协管员,以考察其悔罪表现,再决定是否不起诉。目前,已有13名犯罪嫌疑人得到这一“特别待遇”。这就是正在浙江省试点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此做法触及了现行法律“禁区”,被媒体解读为“以善代刑”,并引发热议。 (2)在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和明州路口,每天早晚上下班高峰期间,有一名头戴小红帽的男青年,手拿小红旗维护着交通秩序。他叫王左,是一名犯罪嫌疑人。3个多月前,他驾车撞死一名妇女。北仑区检察院把他安排这里做义工以考查他的悔罪表现,检察院将以此对他作出是否不起诉的决定。 交警认定王左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并对王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北仑区检察院。之前,王左多次向死者亲属登门致歉,并积极筹款赔付。死者亲属共得到60余万元的赔偿,其中精神抚慰金10万元。死者亲属表示了对王的谅解。 “我很乐意这项工作,这是给我的一个悔过的机会。”6月30日下午5时,手拿小红旗的王左站在北仑区长江路和明州路口一丝不苟地维护交通秩序,... [ 查看全文 ]半月谈实事政治:“以善代刑”制度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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