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热点
欢迎阅读公务员考试申论的《专家点评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热点》考试资料,关键词为热点 申论 公务员考试,本文发表于2012年08月21日 16时15分38秒。 公共秩序包括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治安秩序、公共卫生秩序、交通秩序等。 社会公共秩序代表着全体公众的共同利益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要求,建立良好公共秩序是促进社会稳定有序发展的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和鲜明标志。 二、公共秩序存在的问题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 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结伙斗殴等流氓行为,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行为,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行为,拒绝或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标志、防围。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违反禁毒和破坏公用设施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的危害。是因为人在社... [ 查看全文 ]专家点评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热点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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