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卖淫游街
欢迎阅读公务员考试申论的《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禁止卖淫游街》考试资料,关键词为游街 热点 申论,本文发表于2012年08月21日 16时37分55秒。 本文是关于禁止卖淫游街的2011国家申论热点。 2010年6月22日,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重点打击整治行动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开展对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行动,力度较大。打击行动中,个别地方公安机关不注重执法方式、方法。广东东莞市清溪镇三中派出所将抓获涉嫌卖淫妇女戴着手铐、绳牵、赤脚站街照片在媒体上公布。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洪山街派出所贴出公告,公布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姓名、年龄和处罚措施。7月26日大河网报道,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通知同时批评了广东东莞公布涉嫌卖淫妇女照片和武汉公布卖淫嫖娼人员姓名的执法方式。 游街示众这种惩戒形式在历史上可能发挥过一些作用,但它绝不是现代社会需要的治理方式。游街示众其形式之野蛮、观念之陈旧、影响之恶劣,都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民主、法治、****,与公民的生活休戚相关,也与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密切相连。一个社会疏远****,冤假错案就会死灰复燃。 扫黄,利国利民,对于社会的发展与... [ 查看全文 ]禁止卖淫游街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