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留学 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制度详解
英国大学没有学位授予法统一规范学位授予的资格要件,故大学可以依照自身的需要,制订学生获取的学位资格,一切尊重大学自治。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范,大学间约略可以分做三大类型作为分类:一是古老型大学,二是联邦型大学,三是一般大学。大体上而言,古老型大学如剑桥、牛津则是完全尊重学院自主,各学院制定的标准都不一样;二是联邦型大学,数间大学形成联邦制,依循着统一的标准;一般大学则是全校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学院遵守。兹就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和牛津郡布鲁克大学(Oxford Brookes University)为一般大学代表分别说明学位授予的情形。 以剑桥大学硕士来说,大多是修习一定学期数,以通过考试外加缴交一定字数的论文(如不超过三万字,或一万五至两万之间)来决定是否颁发学位证书。教育学院规定硕士需修习至少2个学年度,法学硕士规定是3个学期,工程硕士则是在学院内住校达12个学期,医学硕士则是4年,音乐学硕士至少3学期,各学院差异甚大。学位取得除了看注册学期是否达到所要求的要件,考试和缴交一定字数的论文也是要件之一。虽然大多硕士学位资格都需要经过考试,每个学院对于考试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例如音乐学硕士需要指挥两个作品各三十分钟,加上三个小时的笔试,以及选择缴交不超过六千字的论文,或缴交尚未发表的合唱... [ 查看全文 ]专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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