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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生招生手册]军事院校录取特殊要求
有许多考生立志于献身国防事业,踊跃报考军校。可是他们不了解军校在选拔录取新生时有一些特殊要求,在报考过程中频频出现失误而失去了上军校的机会。例如,2003年河南省有一位考生,一心想上军校,考分很高,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体检标准但在军校组织的身体复查中,仅仅因为体重49公斤达不到军校要求的50公斤的标准而判定为不合格。考生及家长悔恨不已,痛心地说:"如果早知道有这项要求,平时注意增加营养,加强身体锻炼,也不至于因此断送了上军校的梦想!"看来,报考军校还真有些诀窍。
一、注意军校选拔的特殊要求
想报考军校,首先要了解军校选拔时有那些特殊要求。一是军校招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你如果超过20周岁不要报考;二是军校只招收高中应届毕业生,复读生不要报考;三是考生必须参加面试。
各省的面试方法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面试工作由省招办、省军区招办统一安排,各军分区招办负责具体组织,各市地招办协助做好组织管理工作。高考分数和分数线公布以后,市地招办通知报考军校志愿且分数上线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底或7月初。
面试办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提问。通过问答,了解考生有无良好的动机,有何爱好特长,听令是否准确,反映是否敏锐,口齿是否清楚。二是观察。通过对考生坐、立、行的观察,看体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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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生招生手册]毕业 结业 肄业与修业
学员毕业应进行全面鉴定,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筛选制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明确职级待遇,做好毕业分配工作。
具有学籍的学员,学完或提前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毕业,发给结业证书:
(一)经毕业前补考仍有一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二)最后一学年达到降、留级条件者。
(三)全期课程考核有四分之一以上课程门次经补考及...[ 查看全文 ]
[军校生招生手册]奖励与处分
院校对在学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学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奖励与处分办法,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及上级和院校有关规定实施。对学员奖励、处分,均记入本人档案。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员,院校给予下列奖励:
(一)评选优秀学员,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对学习成绩优良的学员,可授予奖学金;
(三)重点院校少数优秀学员如报考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硕士研...[ 查看全文 ]
[军校生招生手册]退学
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退学:
(一)经德、智、体全面考核,不宜在院校继续培养者。
(二)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麻风病者;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慢性病,连续三个月、累计半年不能痊愈或愈后不能坚持正常操课者;伤残或作大手术后不能坚持正常操课,不适宜继续在军队工作者。
(三)连续两学期累计旷课超过二十四学时(旷课一天按八学时计)者。
(四)飞行学员、舰艇学员因某种原因中止学习,且不宜在军队...[ 查看全文 ]
[军校生招生手册]转专业与转学
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允许转专业、转学:
(一)新入学的青年学生学员经复审不符合参军条件,但符合地方院校招生条件,且有地方院校同意接收者。
(二)确有专长,在其他方面更能发挥作用,本人申请转入本院校其他专业或转入其他军队院校者。
(三)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中止学习的飞行学员和舰艇学员,且符合转入院校招生条件者。
(四)未连续招生的专业,其学员达到降、留级条件者。
学员转专业、转学由本人申请,按下列办法...[ 查看全文 ]
[军校生招生手册]选修与免修 重修
教务部门于每学期期中公布下一学期开设的选修课程目录,由系、队组织学员选课,填写选课卡片,汇总后报教务部门审批。选修课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课程选修后一般不退选、改选和补选。如有正当理由,须在开课前一周由学员本人提出申请,经系审核,报教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学员必须按时参加所选课程的全部教学活动,擅自缺课者,按旷课论处。
(三)不按规定办理选课手续的学员,不允许听课和参加考核。
学有余力的...[ 查看全文 ]
[军校生招生手册]提高与降低培训层次
专科、中专学员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提高培训层次(规格)到同年入学的上一层次(规格)学习:
(一)入学复审摸底考核各门课程成绩均为优秀者。
(二)第一学年考试课程成绩均在八十分(含)以上,且平均成绩在九十分(含)以上,考查课程成绩合格者。
提高培训层次(规格),只在第一、二学年开学前办理。申请提高培训层次(规格)的学员,须考核拟提高培训层次(规格)同年级主要课程,成绩及格者,...[ 查看全文 ]
[军校生招生手册]入学与注册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军委的办校方针、原则和办学指导思想,加强我军院校正规化建设,严格对学员的管理,维护院校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促进学员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教育训练质量,为我军建设培养合格人才,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定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员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版)。本规定以《中华人民 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为依据,遵循教育训练的规律和我军管理教育的基本原...[ 查看全文 ]
[军校生招生手册]军事院校报到
报到
军队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一般都对考生的报到提出详细准确的要求。考生应仔细阅读这些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的内容执行。一般内容是,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党、团组织关系接转介绍信、生活必需品,自行前往被录取的军队院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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