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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工资级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腾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确定的办法是: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初中毕业生为1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为18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为19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为20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为220元;硕士学位研究生为240元;博士学位研究生为270元。
(二)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年限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确定,原则上应略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有关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按所确定职务、级别领取相应工资。具体办法是:
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有期满后的职务工资为:初中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一档5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二档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一档63元;大学本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二档7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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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工资级别的相关文章
公务员初任:纪律与监督
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务员录用工作要接受监督。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
第三十二条 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 查看全文 ]
国家通用公务员申诉规定
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公务员的申诉,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促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可以按照本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法律法规对法官、检察官的申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领导成员的申诉,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处理公务...[ 查看全文 ]
公务员初任:试用期管理办法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录用公务员,是指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被录用到机关工作,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第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 查看全文 ]
基层初任公务员工作总结
作为一名初初任公务员,我于××年月荣幸地来到某某街道综治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工作。一年来,在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鼓励和各位同事的热情帮助下,我的思想认识和行政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进步,顺利地完成了从一名学生到一名公务员的角色转变。
一、学习大量的政治理论知识。
由于以前在学校学的是初等教育专业,因此对政治理论的学习相对较少,而现在作为一名公务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理...[ 查看全文 ]
2012年山西党群机关公务员第六期初任培训班开班
4月9日上午,省委组织部在省直机关党校举行2012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公务员第六期初任培训班开班典礼。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汤涛出席并讲话。
这次培训对象为2011年全省党群机关新录用的1454名公务员,时间从2月27日开始到4月14日分6期集中进行,培训主要围绕公务员职业道德养成和素质能力提升两方面进行。汤涛对新录用的公务员提出“勤奋、实在、清廉”六个字的要求,要求大家走上工作...[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