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北普通高校招生优录项目介绍
鄂招办[2012]34号 各市(州)、县(市、区)招办: 为了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材料报送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项目详见附件一。考生申报的项目在录取中是否有效或如何使用,以省招委2013年文件规定为准。 二、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材料报送工作按照《关于报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招办[2010]3号)执行。相关工作时间要求对应调整如下: 农村独生女考生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独生子女证的发证部门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 办理其他优录证明的考生登记表、证件和相关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市(州)招办将《普通高校招生优录考生名册》和优录信息光盘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 各市(州)招办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向我办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我办将不再受理。 三、考生申报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县市招办的优录证明材料和证件均应是原始证件,并要求将原始证件复印附在优录登记表后。对项目不符、考生填报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不一、材料和手续不全的均不得报送上一级招办。 四、优录证明材料未在本年... [ 查看全文 ]2013湖北普通高校招生优录项目介绍的相关文章
新疆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jzs.edu.cn
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防止“投机报考”,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报名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地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地招生委员会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组织工作机构设三级,即: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中学,其职责分别为: (一)各公办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在本校有三年...[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