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考历史延伸阅读:隋朝官制
1、建立规范与固定的三省六部制 隋文帝建立的朝政机构,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其长官分别为尚书仆射、纳言和内史令。杨坚建立隋皇朝后,按照内史崔仲方的建议,建立以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以及尚书省六部为核心的朝政机构。隋代朝官制度的最大特点,是集东汉以来朝官制度发展变化之大成,并使其规范化和固定化。 (1)尚书省:尚书作为官职,始设于秦代,但仅是少府属官。西汉武帝时,开始提高尚书的权力,赋予其决策的职能。到东汉光武帝时,尚书增加为六曹,并称为尚书台,成为实际上的国家政务中枢机构。到三国两晋时期,尚书台从少府中独立出来,称为“尚书省”,正式成为总理全国政务的最高机构。 隋代尚书省长官为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尚书省是其运转的核心,所谓“朝之众务,总归于台阁,尚书省事无不总”。取代了三国两晋以来宰相的地位。纳言和内史令虽然同时执掌政务,但隋代并未称之为宰相。尚书省下设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曹,其长官六曹尚书,与左右仆射共称为八座,其下分辖三十六个侍郎,负责朝廷日常行政事务,是为隋皇朝的最高政务机构。尚书省编制共五十四人。 (2)门下省:门下省来源于秦代的皇帝侍从官,汉代作为外朝官吏的加官,还未形成官署机构。到曹魏时始称为“侍中省”和“散骑省”,到南北朝时期,才开始称为“门下省”。... [ 查看全文 ]2013中考历史延伸阅读:隋朝官制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