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细则
一、身体素质 1.100米 (1)场地设备:按《田径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设置场地。 (2)测试要求:由于采取电动计时,考生测试时必须使用起跑器,采用蹲踞式起跑。钉鞋须使用短钉,鞋钉长于9毫米者不能参加测试。 (3)测试方式: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计时以秒为单位,精确到十分之一秒。 2.原地推铅球 (1)场地设备:按《田径竞赛规则》设置场地。铅球重量男5公斤,女4公斤。 (2)测试要求:考生站立在投掷圈内,采用原地侧向或背向均可,不得作滑步或旋转动作。推铅球时,应将铅球置于锁骨窝处,用单手由肩上推出,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推出后脚不得踏出投掷圈或踏在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投掷圈前半部圈外地面。球出手后必须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3)测试方法:每人试推3次。丈量成绩时,丈量尺须通过投掷圈圆心,丈量投掷圈或抵趾板内沿至球落地点后沿之间的距离。丈量最小单位为1厘米。试投中的最佳一次成绩为考试成绩。 3.立定跳远 (1)场地设备:在同一水平面的塑胶场地上进行。 (2)测试要求:考生应在起跳线后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 原地双脚起跳落地,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试区。测试时只准穿平底运动鞋。 (3)测试方法:每人试跳3次,每次均丈量成绩。以受试者身体任何着地部位距起跳线最... [ 查看全文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细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