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异地中考实施办法出台
12月24日,备受关注的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和中考的实施办法正式出台,至此,长期以来阻挡外地生源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户籍限制得以打破。与之前其他省市的方案相比,我省方案门槛更低,不仅实现了外籍生源的全覆盖,而且随迁子女报考手续更简便,只须提供其父母的居住证即可。 这个名为《湖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在广泛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实施办法》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实施办法》规定,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我省《实施办法》适用对象不仅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还包括经商、自主创业、自由职业者等其... [ 查看全文 ]湖南省异地中考实施办法出台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