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文化有基础、学科有特长、发展有潜力的优秀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2〕20号)精神,2013年我校在江苏省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2013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江苏应届高中毕业生,可采取中学推荐或考生自荐的方式进行报考。 (一)中学推荐 我校生源基地中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由中学推荐(推荐名额另行通知中学): 1.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列前30%。 2.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2A2B1合格成绩。 (二)考生自荐 高中阶段获得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荐: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成绩。 2.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3.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4.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得... [ 查看全文 ]2013江苏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