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名师指点——工作管理体制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 (一)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具体分工: 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具体职责: 2.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以内的会计工作 具体职责:会计人员准入、上岗培训、继续教育、技术职称管理等 3.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在监管会计工作中的作用 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一)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构成: ①特征:统一性;法定性;全国范围内实施。 ②内容: ... [ 查看全文 ]会计从业《财经法规》名师指点——工作管理体制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