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知识重点——产品销售业务
产品销售业务 企业生产出的产品,主要用途是用于销售。企业通过产品销售最终实现收入,获得相应的货款或债权。获得销售收入的代价就是转让的商品所有权,即企业将库存商品转让给了客户,这种为取得销售收入而让渡的商品生产成本就构成了收入的代价就产生了企业的一项费用。企业收入与费用的差额就形成了企业的利润,并用于股东的分配或留存于企业继续用于生产经营。企业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还会发生其他的相关费用,如销售税金、销售运杂费、产品广告费、销售机构的办公费等。 “主营业务收入”:损益类(收入)科目,科目代码6001, 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形成的收入, 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企业确认实现营业收入时,贷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时应借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例24]A企业(小规模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率6%)将一批产品售出,售价(价税合计)106000元,收到款项。 分析:企业将产品售出,款项也已收到,表明企业营业收入增加、存款增加;另外,作为小规模纳税企业,应按收入的一定比率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即在企业营业收入增加的同时,还应同时确认一笔负债(应交税费)。故A企业应计算该笔业务应缴纳的增值... [ 查看全文 ]北京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知识重点——产品销售业务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