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长江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 2013年我校在湖北省继续开展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试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013年长江大学自主选拔分为“长大计划”和“长新计划”两个部分:长大计划:面向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体健康,有一定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具有2013年高考资格的湖北文史类、理工类考生。 长新计划:面向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体健康,具有农村户籍和 2013年高考资格的湖北文史类、理工类考生。 一、“长大计划”实施办法 1、招生对象 凡具备201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北省高中毕业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有一定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 (2)在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州)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德智体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地级市(州)及以上表彰者。 (3)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理、化、生物和计算机信息奥赛省级奖励的学生,或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获奖者。 (4)具有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在地级市(州)... [ 查看全文 ]2013长江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