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香港中文大学内地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保证香港中文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 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 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第2条 香港中文大学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等原则,进行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3条 香港中文大学2013年于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 第三章 机构 第4条 香港中文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 经费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拨款资助。获国家教育部列入提前录取批次重点高校名单。 第5条 香港中文大学的招生咨询及行政工作由入学及学生资助处统筹负责。 第四章 学制 第6条 香港中文大学所有本科课程均采用灵活的学分制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收入学的学生,修业期为四年,须至少修毕123学分,其中包括主修课程规定必修的学分,以及通识教育、语文、体育、资讯科技、副修或选修科目。学生可按个别情况及兴趣订定其修业进度,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并符合主修课及大学其它毕业规定,便可获颁学士学位。 第7条 学生来校报到注册后即成为正式本科生,入学时就其所属人文、理科、工科、商科专业大... [ 查看全文 ]2013香港中文大学内地本科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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