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知识重点——会计档案保管
会计档案保管 一、会计档案的归档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各单位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一般不得拆封。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重要程度不同,其保管期限也有所不同。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永久档案即长期保管,不可以销毁的档案;定期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表9-1和表9-2所列期限执行,表中会计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预算单位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该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具体... [ 查看全文 ]河北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知识重点——会计档案保管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