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知识重点——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取得时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提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不包括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来核算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以及处置。 “固定资产”账户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该账户借方登记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始价值,贷方登记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累计折旧”账户属于“固定资产”账户的备抵调整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方登记因减少固定资产而转销的已提折旧,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累计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额。 “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借方登记转入处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税金,贷方登记收回处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变价收入和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损失,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 [ 查看全文 ]河北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知识重点——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