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知识——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 一、借贷记账法的含义 借贷记账法起源于13世纪的意大利。我国在199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从1994年起统一全国企事业单位的记账方法为“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指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借贷记账法一般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平衡公式为理论基础。这种资金平衡关系是借贷记账法进行记账的必然结果。据此,我们可以从账户余额的方向判断账户的性质。 二、借贷记账法的符号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没有实际意义),分别作为账户的左方和右方。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及结构。 三、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 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借方记录的合计数额称作借方发生额,贷方记录的合计数额称作贷方发生额,在每一会计期间的期末将借贷发生额相比较,其差额称作期末余额。 1.资产类账户的结构是:账户借方记录资产的增加额,贷方记录资产的减少额,如果有余额在借方。资产类账户余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资产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一本期贷方发生额 【例题3·计算题】某企业2009年5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①销售产品,收取现金5000元; ②提... [ 查看全文 ]吉林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知识——借贷记账法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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