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务员报考指南--录用面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和《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面试工作。 第三条 面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面试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 省委组织部和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按照管理分工,负责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的管理与监督,负责省委、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 设区市以下组织、人事行政部门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面试的有关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 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同级组织、人事行政部门的要求,承担本部门公务员面试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面试内容、方法及程序 第七条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必要时,根据职位要求,面试内容可以增加其它测评要素。 第八条 面... [ 查看全文 ]江西公务员报考指南--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