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机关招考简章
鲁人社办发〔2013〕30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公安局、林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原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人发〔2000〕58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5号),2013年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报考省公安厅、省森林公安局机关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报考省公安厅、省森林公安局直属单位和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2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5日以后... [ 查看全文 ]山东省公安机关招考简章的相关文章
安徽省201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计划
安徽省2013年从优秀村和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有关精神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以下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2013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并纳入2013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一并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