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针对性。演讲是一种社会活动,是用于公众场合的宣传形式。它为了以思想、感情、事例和理论来晓喻听众,打动听众,“征服”群众,必须要有现实的针对性。
第二、可讲性。演讲的本质在于“讲”,而不在于“演”,它以“讲”为主、以“演”为 辅。由于演讲要诉诸口头,拟稿时必须以易说能讲为前提。
第三、鼓动性。演讲是一门艺术。好的演讲自有一种激发听众情绪、赢得好感的鼓动性。
第四、整体性。演讲稿并不能独立地完成演讲任务,它只是演讲的一个文字依据,是整个演讲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五、口语性。口语性是演讲稿区别于其他书面表达文章和会议文书的重要方面。
第六、临场性。演讲活动是演讲者与听众面对面的一种交流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