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个人缴费人员一般社保登记信息变更业务办理流程】
事项内容:个人缴费人员申请变更缴费基数、险种、联系地址变更、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一般社保登记信息
事项类别: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条 件:
已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的深圳户籍人员。
数量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1、《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2、身份证;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受理机关:见附件《办事窗口地址》。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本审批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决定机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联系电话:12333
事项程序:
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人也可通过个人网页进行变更申报
(备注:业务流程图见附件。)
时 限:即办
法律效力:经社保征收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
救济权利:
申请人对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行政服务(非行政行为)不满的,可以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访部门投诉;对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作出的该行政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事项收费:不收费
年审年检:无年审
网上受理:https://e.szsi.gov.cn/siservice/
状态查询:https://e.szsi.gov.cn/si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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